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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演出经纪人资格证考试温馨提示

作者:oratorio   来源:网站小编   阅读:2398   更新:2014年05月05日   字体:

考试温馨提醒
(培训考试时间:2014.5.15-18)

1、 根据文化部印发的《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的要求,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制定《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大纲》。
2、 根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编写的《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大纲》,考试内容包括:
(一) 演出市场政策法规。内容包括:演出市场政策法规和演员经纪、演出活动从业规范等;
(二)演出经纪实务。内容包括:演出市场基础知识、演出经纪业务内容及经纪技巧、演出制作与演出安全、演出营销、演出合同等;
(三)舞台艺术基础知识。内容包括:音乐、舞蹈、戏剧、传统戏曲、曲艺、杂技等舞台艺术的分类及特点,经典作品简析,艺术名家简介等。
3、 考试大纲已将培训教材中的考试要点及相关习题整理出来,大纲中带☆符号的考点作为考生了解内容,其他考点为重点掌握内容。
4、 考生可根据大纲后的练习题进行复习,该练习题是题库题目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考题,因此还需结合培训教材及考纲重点对相关考试内容进行理解及运用。
5、 考生5月5日后登录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站www.capa.com.cn(在首页右侧“用户登录“栏登录,用户名为考生参加培训报名时的身份证件号码,初始密码为123456。登录成功后可自行修改密码。)
    考生登录后按照网站提示填写表格、上传照片、预约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预约成功后在缴纳考试费时选择“协会代付”,并打印准考证。
    (注:请考生使用IE浏览器登录网站,避免因浏览器屏蔽功能影响报名流程顺利进行。)
6、 全国统一考试的合格名单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7日,考试合格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5日到湖南省演出娱乐行业协会领取《演出经纪资格证》。
7、 考生应携带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在考试时间前30分钟到达考场,未携带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8、 迟到的考生可以进入考场,迟到的时长计入考试时间。因迟到放弃进入考场的考生可申请补考,补考不合格者不再享有免费补考机会。
9、 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包、书籍、笔记、电脑、手机,一旦发现私自带入考场即取消考试成绩。
10、 考试共两个科目,两个科目连续进行,每科目答题时间不得超过45分钟。
11、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因特殊原因暂时离开考场的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陪同,考试计时在考生离开的过程中不中断。
12、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将对考场进行全程录像监管,如发现未当场处理的作弊行为,作弊考生的成绩取消并不得参加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