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演出经纪资格证》持证人继续教育的通知
来源:网站小编 阅读: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根据文化部制定的《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演出经纪人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相关规定,从2013年12月23日起,持有《演出经纪资格证》的人员请按上述办法的规定进行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现将继续教育流程中的主要内容通知如下:
一、关于继续教育学习
(一)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负责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培训课程的设置和课件制作。演出经纪人继续教育实行网上授课,管理,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可登陆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官方网站参加培训学习。
(二)持证人换证前应参加不少于12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培训课程应在证书有效换证期限内开始,并在进入继续教育学习流程后三个月内完成。
(三)网上继续教育平台将于2013年12月23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2013年12月23日—2014年2月10日。试运行期间,北京、天津、河北、辽宁、福建、青海六省市的持证经纪人换证前应先登陆平台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试运行结束后,从2014年2月11日起,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持证经纪人换证前都应当登录继续教育平台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四)2013-2014年度网络继续教育费用280元/人。继续教育费用由参加教育人员网上学习时自行交付。持证人员换证费用仍交备案管理单位,收费标准按各备案管理单位标准执行。
二、关于换证流程
(一)继续教育平台登陆
持证人可登陆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官方网站或直接点击官网首页的继续教育平台链接地址开始继续教育学习。
官方及继续教育平台登录名:持证人员身份证号
初始密码:123456
持证人可在登陆后自行修改登录密码。
(二)到期换证人员换证流程
1、填写年度备案信息。登陆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站填写年度备案信息。
2、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登陆继续教育平台缴费并在三个月内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3、填写年审换证信息。完成继续教育学习5个工作日后重新登陆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填写年审换证信息并等待审核。
4、审核通过后与备案管理协会联系提交原证书、补充资料及换证费用,申请换证。
三、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010-84035840
继续教育技术咨询 021-62446088、13818100354、13818100740
演出经纪人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
2013年12月16日
一、关于继续教育学习
(一)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负责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培训课程的设置和课件制作。演出经纪人继续教育实行网上授课,管理,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可登陆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官方网站参加培训学习。
(二)持证人换证前应参加不少于12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培训课程应在证书有效换证期限内开始,并在进入继续教育学习流程后三个月内完成。
(三)网上继续教育平台将于2013年12月23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2013年12月23日—2014年2月10日。试运行期间,北京、天津、河北、辽宁、福建、青海六省市的持证经纪人换证前应先登陆平台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试运行结束后,从2014年2月11日起,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持证经纪人换证前都应当登录继续教育平台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四)2013-2014年度网络继续教育费用280元/人。继续教育费用由参加教育人员网上学习时自行交付。持证人员换证费用仍交备案管理单位,收费标准按各备案管理单位标准执行。
二、关于换证流程
(一)继续教育平台登陆
持证人可登陆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官方网站或直接点击官网首页的继续教育平台链接地址开始继续教育学习。
官方及继续教育平台登录名:持证人员身份证号
初始密码:123456
持证人可在登陆后自行修改登录密码。
(二)到期换证人员换证流程
1、填写年度备案信息。登陆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站填写年度备案信息。
2、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登陆继续教育平台缴费并在三个月内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3、填写年审换证信息。完成继续教育学习5个工作日后重新登陆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填写年审换证信息并等待审核。
4、审核通过后与备案管理协会联系提交原证书、补充资料及换证费用,申请换证。
三、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010-84035840
继续教育技术咨询 021-62446088、13818100354、13818100740
演出经纪人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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